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25号)文件精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9〕6号)文件要求,涉及我局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项,特制定《苍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审批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苍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苍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0日
附件.苍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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