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2025年,苍梧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基层公安“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保障发展”核心职能,将法治建设深度融入接处警、案件办理、基层治理等全流程,以规范化执法筑牢平安根基,以精准化服务回应群众期盼,为苍梧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锚定政治引领,夯实法治建设责任根基。一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基层公安实际制定《苍梧县公安局2025年法治公安建设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考核标准,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全年召开法治建设专题党委会2次、工作推进会3次,专题研究执法规范化、基层普法等重点问题5个,开展专项指导检查3次,下发相关通报8期,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深化法治素养培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公安常用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全警实战大练兵内容,全年组织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5次、全警集中培训8场,参训民辅警累计500余人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达100%。组织民警参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考试,鼓励民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支撑。三是完善制度保障体系。聚焦基层执法痛点堵点,修订完善《苍梧县公安局接处警工作规范》《苍梧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暂行办法》《苍梧县公安局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确保制度建设与基层执法实践精准适配。
(二)聚焦规范执法,提升基层办案质效。一是构建全流程管控机制。严格执行“办案民警自查、单位法制员初审、部门负责人审核、法制部门复核、局领导审批”五级把关制度,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集体会商,全年召开案件集体审议会23次,审议各类案件58件。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一线民警配齐执法记录仪,实现接处警、调查取证等执法环节全程留痕,全年执法记录仪使用率、数据上传率均达标。二是强化执法质量闭环管理。采取“一案一评、交叉互查、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执法质量评查6次,发现并整改程序不规范、文书制作不标准等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政工、法制部门定期开展执法规范化轮训与新警培训,与市警校共建“说案教官”培养机制,引入“说案课堂”教学法,在周例会上剖析案例,以“实战+复盘”破解一线执法难题。全年行政复议被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均为0,未发生国家赔偿及重大执法过错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负责人出庭应诉4次,出庭应诉率100%。三是健全多元监督体系。成立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整合法制、督察(审计)等内部力量,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追责”全链条监督机制,依托警综平台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执法监督平台,专人负责对案件办理进行每日巡查,下发相关通报9期,问题整改率100%。
(三)立足主责主业,护航基层治理与发展。一是严打突出违法犯罪。高压严打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铁腕整治社会治安乱象,严厉打击盗窃、诈骗等侵财类犯罪,全年传统盗抢骗刑事案件破案率103.57%(含积案);常态长效,深化扫黑除恶。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零容忍”,做到打早打小、依法严惩,不断提升扫黑除恶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联动协作,遏制毒品犯罪。深化跨区域禁毒协作机制,加强外流吸贩毒问题联查联治,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坚决遏制毒品问题扩散蔓延。涉毒刑事案件破案率125%(含积案);查处涉毒行政案件办结率100%;对吸毒人员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管控,没有发生因脱管失控引起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重拳整治,守护生态环境安全。环食药侦大队扎实开展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重金属污染环境犯罪,守护好绿水青山。二是深化民生服务。一方面,优化政务服务,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窗口部门线上全面推广“桂警通办”平台,实现户籍业务一站式办结,累计线上办理8841笔,全流程网办3258笔,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甚至不用跑的服务格局。线下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一事通办”“一站式”办理等服务模式,设置户政、交管、出入境“三合一”业务窗口1个,户籍、交管“二合一”业务窗口3个,累计办理业务3921笔,办理“跨省通办”事项3636笔,“全区通办”事项735笔,服务群众8300余人。深化“创人民满意公安”活动,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718件。另一方面,主动服务企业,营造安心发展营商环境。建立局领导联系企业机制,走访规上企业54家次。在县局办证服务中心开设服务企业专窗,简化业务流程,提升办事效率。三是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强化保障,提升基层支撑能力。局党委深入实施“固本强基”工程,推动人、财、物、权、责、纪“六下基层”,有效扩大基层单位自主权,增强队伍凝聚力与战斗力。源头治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各派出所积极发挥“一村一辅警+一驿站一警长”警务机制作用,持续深耕“主防”阵地,主动排查、及时掌握各类矛盾隐患,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托苍梧县矛盾纠纷风险排查化解稳控体系和“法院·公安+N”联动协作机制,激活县镇村三级调解队伍,聚焦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拉网式排查和多元联合调解,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年内,全县公安机关矛盾化解率99.57%。精准管控,落实重点人员监管。对列管重点人员逐一落实社区民警、村委、邻里等多元协同管控机制,坚持定期见面、动态跟踪,全面掌握人员动向和现实表现,确保管控措施到位、风险可控。
(四)精准开展普法,厚植基层法治氛围。一是深化“法律八进”活动。各辖区法治副校长深入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活动65场次,覆盖学生4.8万余人次,通过案例讲解、互动游戏、分发宣传资料、接受咨询等形式,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校园欺凌等知识。组织民警、辅警结合“一村一辅警+一驿站一警长”警务机制,深入全县各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58场次,通过微信工作群、入户走访等方式,宣传反诈、禁毒、消防安全等知识,覆盖群众8.6万余人次。二是抓好重点节点宣传。以“1·10”中国人民警察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16场次。在“12·4”国家宪法周期间,组织各警种积极参加由县依法治县办统一部署的大型普法宣传活动,设置宣传展板12块,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余人次;在“6·26”国际禁毒日,联合县禁毒办开展禁毒宣传进广场、进娱乐场所活动,组织群众参观禁毒教育基地3场次,受教育群众2000余人次。三是打造新媒体普法矩阵。依托“苍梧公安”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结合辖区实际以及人民群众期盼,发布相关普法文章、普法短视频;利用辖区各村(社区)微信群,不定期推送普法小贴士,覆盖群众3.2万余人。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不足方面。一是法治素养与执法能力不均衡。部分基层年轻民警法治思维有待强化,存在“重实体、轻程序”倾向,在复杂案件办理中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的精准度不足。二是普法宣传实效性有待提升。普法形式仍以传统发放资料、现场宣讲为主,新媒体普法内容质量参差不齐,针对新型违法犯罪的精准普法力度不够,对农村地区、老年群体等重点对象的普法覆盖不够全面。三是执法监督效能有待强化。执法监督仍存在“重事后评查、轻事前预防”现象,信息化监督手段应用不够充分,对基层派出所日常执法的动态监督不够到位;部分基层法制员业务能力不足,指导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四是法治保障水平有待提高。基层派出所执法装备更新不及时,部分派出所仍缺乏标准化询问室、调解室等设施;法制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全局法制民警仅占民警总数的2.8%,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执法监督、案件审核需求。
(二)原因分析。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部分民警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法治建设等同于业务工作的“附属项”,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执法能力的积极性不够。二是培训体系不够完善。法治培训内容与基层执法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实战化、案例化教学比例不足,培训方式较为单一,难以有效提升民警应对复杂执法场景的能力;培训考核与激励机制衔接不够紧密,缺乏有效的跟踪问效措施。三是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滞后,未能实现对执法全流程的智能化、精准化监督;内部监督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不够紧密,存在监督重叠或监管盲区,监督合力未充分形成。四是保障投入不够精准。受经费预算限制,法治建设投入侧重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等硬件建设,在法制人才培养、普法宣传创新、基层警务室设施升级等方面投入不足,与基层执法实践需求存在差距。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握法治建设方向。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带头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主持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二)狠抓责任落实,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亲自审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重大执法问题、复杂疑难案件亲自督办。带头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年对10项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依法合规。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带头依法履职,树立法治示范标杆。严格遵守宪法,坚持依法决策、依法执法、依法办事,全年主持案件集体审议会5次,对重大疑难案件严把法律关。带头出庭应诉2起行政诉讼案件,面对面化解行政争议,为全警作出示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落实执法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法治工作基础。高度重视法治人才培养,加大法制民警选拔培养力度,安排优秀年轻民警到法制部门锻炼。带头支持公职律师开展工作,为重大决策、案件办理提供法律支持。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化主题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全体民辅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纯洁、可靠。强化业务能力建设,聚焦实战需求,开展精准化、专业化培训,切实提升民辅警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从严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生态。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切实为基层减负,解决民辅警实际困难,增强民辅警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激发民辅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持续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犯罪的打击力度,力争破获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巩固扫黑除恶成果。加强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三)狠抓全警执法规范。紧紧围绕现实执法需求,丰富和完善日常培训、实战练兵、以考促学的形式和内容,结合岗位工作,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自练等多种形式,着力提高教育培训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民辅警的综合执法能力整体提升。
(四)主动服务民生,提升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认可度。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户政、出入境、交管等窗口服务,推出更多“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便民举措。畅通沟通渠道,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通过扎实的工作成效和主动的服务,赢得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广泛理解与支持,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