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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贯彻落实好2024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我局202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苍梧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落实情况。
(一)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应上级部门要求,我局今年已将2024年权责清单重新进行整理并在政府部门公开网站进行公示。
(二)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我局今年完成29个项目的规划总平图和建筑方案的审查报批工作,共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3份,出具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17份,出具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17份,出具项目用地选址意见68份,答复单位、个人来函、意见90余份,出具项目初审意见5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6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3份,规划核实14份,共收配套费约430万元。
(三)提升行政监管水平。
主要内容为土地供应方面,我局将往年供出的土地进行实时监管,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将已供出土地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开工建设的土地进行监管,截至目前我县已上报动工材料消除闲置土地含旺甫工业小镇生美建材项目、新县城政法小区等项目共6宗,延期处置闲置土地1宗,正在协调督促项目开工建设共8宗。
(四)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和梧州市的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政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优化整合提升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完善首问负责、一窗受理、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2024年,我局总计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共计35217件。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于2022年8月移交到我局。移交过的档案资料共需林权数据整合的有207725宗,总面积为2803518.727亩,涉及农户55786户,已采用线下方式提交至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入库完成汇交入库182599宗、形成问题台账25126宗。为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现林权确权登记常态化、规范化、信息化,今年开展了苍梧县石桥镇、木双镇、梨埠镇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宗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完成林权外业权属调查2658宗,公示2658宗,入库1024宗,已完成本年度清理规范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宗数比例达10%(1011宗)以上的任务。11月22日,我局为苍梧县国有天洪岭林场颁发了首本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苍梧县继土地、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现新突破。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
今年我局已根据县依法治县办的要求重新梳理了一次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文件,其中被抽查的文件共5份,依法清理0份,到期自动废止的1份。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法律顾问参与度。
我局在针对土地出让合同、信访工作、应诉案件工作、进行土地、林地确权时,严格按照规定向法律顾问咨询、请律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再经局内开局党组会议统一进行决策。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加快形成“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
我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应梧州市人民政府的重要文件指示精神,向县政府申请成立《打击稀土盗采“铁拳”行动方案》,方案内工作小组由各个相关职能部门的分管执法领导组成,主要针对盗采稀土资源行为进行更加有效的打击,多方合力精准打击盗采稀土的违法行为。
(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我局今年将三宗非法占用土地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但当事人拒绝履行行政处罚,我局已根据相应的流程制度将案件的材料移交苍梧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程序。
我局对此高度重视,根据方案的要求,对“三项制度”各项工作指标,进行了详细的研读,并根据“三项制度”的各项要求落实了各个股室的责任,对于“三项制度”的各项台账指标,我局已基本完成。
我局通过公众号、政府网站等方式,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的主体、人员、职责等内容,并在办事大厅有完善的公示牌,且在执法决定作出以后,会及时地向社会公开。一是加强事前公示,更新、完善各项公开事项。二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加强事后公示公开,严格按照事后公开制度,对已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按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在行政执法的时候,均会做好文字和音像记录,对每一宗案卷进行归档成册,并建立了健全制度目录,方便调阅。一是完善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调阅使用规范、合法有效。二是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做到统一格式标准。三是按标准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并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并做好相关记录的整理归档。
(四)全面落实普法任务
推动普法责任落实,开展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6.25”土地日节点,充分运用进社会开展设置咨询台、散发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开展相关内容普法宣传活动。2024年我局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悬挂宣传横幅4条,接受群众咨询30人次,受教育群众人数1800多人。
(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履职尽责,维护良好自然资源利用秩序。查处违法用地方面:2024年根据卫片图斑、群众举报、日常巡查等,共组织了针对违法违规用地的专项核查共100次,下发《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18份,有效遏制了我县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不断上升的势头。对不听劝告、没有改正违法行为的,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立案查处。土地立案查处2宗;查处非法采矿方面:2024年上半年巡查旧盗采点9处,未发现有复采现场。目前未发现有新盗采点;卫片执法情况:我县2024年自然资源部卫片执法图斑共5个,其中矿产图斑4个,土地图斑1个。自治区5月中旬下发自提图斑165个,目前正在核查中。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一)地质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
目前我县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59处(371户2908人),地质灾害易发区92处,切坡临坡建房1440处。隐患点、易发村屯、风险区及切坡临坡建房边坡共计威胁人数约9132人、威胁财产约7085万元,建立防范联保组459个。我局将按轻重缓急制定工程治理计划,认真抓好实施。严格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进行,“防”要全面到位,“治”要科学合理,并按照轻重缓急,做到标本兼治。目前159个隐患点均发放了避险明白卡及工作明白卡;并在每个地灾点设立了警示牌及警示标志,各镇已落实了监测人和责任人进行监测。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一)推动山林土地纠纷调解化解。
林权纠纷方面:为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现林权确权登记常态化、规范化、信息化,今年开展了苍梧县石桥镇、木双镇、梨埠镇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宗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完成林权外业权属调查2658宗,公示2658宗,入库1024宗,已完成本年度清理规范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宗数比例达10%(1011宗)以上的任务。11月22日,我局为苍梧县国有天洪岭林场颁发了首本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苍梧县继土地、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现新突破。
土地纠纷方面:今年我局共接到2宗土地权属纠纷工作,目前已完成一宗,另外一宗正在开展工作中。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依法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做到在法定期限内做好申请答复。
六、存在问题
一是土地出让金收入不理想。我县2024年供地项目以划拨土地为主,出让土地较少,土地出让金收入不理想。导致部分批而未供地土地缺乏征地资金,加大盘活存量土地难度。
二是“增存挂钩”闲置土地未取得实质性动工建设。强寿公司两宗商住用地196.93亩、日成林化公司140亩等项目因征地纠纷等原因闲置未有实质性动工建设。
三是耕地流出管控力度不够,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时有发生,耕地恢复工作推进缓慢。一是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未能压紧压实,非农化、非粮化占用耕地行为屡禁不止。二是对农业结构调整的引导和监督力度不够,造成大量耕地非粮化。三是耕地恢复任务重、难度大,各镇恢复积极性不高。
四是经费得不到保障。一是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区内已有多地全面开展登记发证等业务,自相关职能移交给我局后,我县目前林权类登记业务受到财政条件限制,工作经费难以得到保障,进度难以推进,需要财政上的倾斜支持才能保障该工作的有效进行,目前未能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相关业务,导致有群众经常因无法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相关业务为由,上访与投诉我局,造成我局在工作上存在巨大的压力,我局经常疲于回复解释工作。二是如建设用地报批涉及征地风险评估、项目勘测定界、购买耕地占补指标、失地农民社保资金等,都需要资金保障,由于县财政困难,资金落实较晚,导致报批工作进展缓慢。
七、下一步计划
一是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和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工作。下一步计划盘活存量土地1005亩,其中划拨土地241.95亩,出让土地763.05亩,预计土地出让金收入2.5亿元。计划申报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约6亿元。
二是加大力度处置闲置土地。加快处置强寿公司两宗闲置土地情况,建议采取保护性施工等方式督促项目业主实质性开工建设。日成林化公司退城进园项目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办理相关动工手续办理。对已动工的因缺施工许可证项目通过协调县住建部门出具动工证明方式消除闲置状态,努力降低我县闲置土地发生率。
三是加强耕地保护全过程管理。明确耕地保护重点任务,签订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严格考核。健全耕地保护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定期调度情况,会同成员单位会商研判。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对工作开展慢的镇进行警示、约谈,必要时会同纪检监察、督考、审计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四是继续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回头看”工作,巩固我县绿色矿山建设成果,并督促指导其他矿山企业按照编制的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建设,朝绿色可持续方向发展。同时加快推进“净采矿权”出让工作。
五是进一步加强采矿权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加强对现有采矿权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对重点矿山企业进行巡查,对矿山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企业,提出整改措施。
六是持续开展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将继续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好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包装,争取自治区新增建设用地专项指标以保障项目落地,用好“三区三线”的划定规模指标,保障苍梧未来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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