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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组织领导,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我局持续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分工,提出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阶段安排和可检验成果形式,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监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在全局形成局党组部署、各股室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长效管理。
二、建立完善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我局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执行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明确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具体内容以及决策程序,通过建章立制,在工作执行中有章可循,推动决策程序规范化,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保证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理。在重大决定中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行政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行政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行政裁量权基准》(桂财规〔2023〕5号),合理、适度运用行政权力,有效保护国家、社会、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严格落实并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做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按照规定及时在“双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公示,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贯彻落实《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切实履行两个《条例》赋予财监机构的职责,加大财政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四、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向社会全面公开本单位职能、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结果、等事项。深入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及时、主动、规范披露有关财政信息。
五、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聘用一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意见咨询和法律论证,开展法律风险管理以及提高政府法治意识,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促进了法治政府的建设,确保了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增强了的公信力和效率。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高度重视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不断培养财政干部依法执政、依法理财的观念。今年以来,局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突出做好两个“着力”:一是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落实领导干部学习相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促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示范带动财政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加强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培训,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对持有执法证的干部组织完成网上学习任务和网上考试。二是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深化“八五”普法,多举措教育引导财政干部职工参与到普法活动中,让“普法就在身边”成为常态,提升财政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
七、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法治思维运用能力不强,法律知识欠缺;二是财政干部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系统,财政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不强,只注重研究财政业务知识。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围绕完善相关制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等,将法治工作融入到财政各个领域,努力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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