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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增补县域商业试点县项目并调整资金的通知》(桂商建发〔2025〕55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及项目管理细则><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商建发〔2025〕53号)支持标准,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现对纳入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建设项目储备库的项目拟奖补资金进行调整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11日下午6点前,将有关材料反映至苍梧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附件:《苍梧县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项目资金分配》
办公地址:梧州市苍梧县新县城科创中心706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电话:0774-2687886
苍梧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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