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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苍梧县京南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京南镇新街8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电话:0774-2960169
传真:0774-2960218
邮编:543111
电子邮箱:jn2960169@126.com
一、机构职能
(一)加强党的建设。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乡镇党委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统筹协调功能,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负责所辖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贯彻执行。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推进经济建设。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执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执行、推动落实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负责拟订本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组织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村镇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保持财政收支平衡。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梧州市、和苍梧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镇步伐;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增强群众获得感;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四)加强民生服务。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土地流转、退役军人等领域相关政策,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级延伸。加强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本镇“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责清单管理和政务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五)加强公共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本镇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文明创建等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负责本镇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抗旱、减灾救灾、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畜禽强制免疫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组织实施、防疫宣传、疫情报告与应急处置等工作。
(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依法依规承担上级部门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组织实施本镇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强化对本镇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八)指导基层自治。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加强村(居)民委员会、村务(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强化指导和监督,支持和保障村(居)民委员会、村务(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支持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九)动员社会参与。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本镇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本镇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十)加强财税管理。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镇本级财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十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和村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出)机构的干部。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京南镇人民政府综合设置下列党政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乡镇日常事务、后勤保障、文秘、会务、绩效、档案、机要保密、综合协调、本单位国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经济发展、综合治理等统筹协调工作;负责督查、考核考评等工作;负责拟订乡镇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按规定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廖艳华
联系电话:0774-296016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京南镇新街81号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镇一级代表大会选举的有关组织工作及党代表的联络工作,承办基层组织换届相关工作;统筹协调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党建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按规定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徐中政
联系电话:0774-296060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京南镇新街81号
(三)财政经济办公室。贯彻执行财政、经济、统计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拟订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审计、农村集体资产财务、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工作;督促检查村(社区)政务公开,负责对村(社区)集体资产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管理、核算、反映辖区预算内资金活动。负责对本镇事业单位的资金结算、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监督及办理政府机关单位财务的各种日常业务;负责监督国家各项支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监督管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制定本镇重要的财政经济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实施全镇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及强农惠农政策,统筹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镇农业保护用地的开发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国家和地方的统计调查任务;负责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台账;负责基层统计网络化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按规定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林润
联系电话:0774-272858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京南镇新街81号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等社会事务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村(社区)委员会建设、行政区划、拥军优属、救灾救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社会福利和殡葬等管理工作;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老龄人、残疾人、文体旅游、教育、慈善等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区域边界纠纷;负责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负责镇承担的行政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水库及河道管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及村庄、集镇饮用水源保护和利用;协助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指导村(社区)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按规定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严美琪
联系电话:0774-296077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京南镇新街81号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构建辖区内网格化综合治理管理体系;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应急处置、矛盾纠纷排查、防范和处理邪教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人员力量;做好辖区禁毒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反邪教等法治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对本级政府行政行为信息进行收集和研判;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拟订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及实施意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指导、协调本镇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督促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单位对责任者进行查处;组织协调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对本镇发生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群体案件、上访、反邪教及山林土地水利坟山纠纷等事件进行查处、调解;负责调查跟踪影响本镇社会稳定的案件,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协调辖区内“扫黄打非”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按规定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甘殷睿
联系电话:0774-296060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京南镇新街81号
京南镇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1.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公路建设管理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村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本镇国土空间规划,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意后,由镇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4.负责组织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负责引导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研究审议村庄规划,并动员、组织村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协商确定规划内容。负责乡村规划师的日常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5.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监管及路政服务工作,参与农村公路建设。
6.负责加强农村宅基地报建服务和农村住宅建设过程监管,全面落实“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的“三到场”要求。
7.负责辖区内造林绿化,推广应用林业科学技术;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及林业产业管理;协助开展野外用火审批、林业采伐区调查设计,指导伐区作业和验收;协助开展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配合镇政府做好林长制、田长制有关工作。
8.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按规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 任:农羽帆
联系电话:0774-2960663;0774-296000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京南镇金坪路2号
(二)农业服务中心
1.负责宣传贯彻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动植物病虫害、疫情的监测与防治,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
2.承担各项惠农政策补贴、农村财务代理核算工作、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等具体工作。
3.负责国家政策和市场动态的研究,发展乡镇特色产业和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做好其他相关社会服务等工作。
4.负责落实动物强制免疫以及动物疫病防控计划、方案,加强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和畜牧、饲料、草地、渔业等方面的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协助处置突发动物疫情。
5.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配合做好兽药、饲料监督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监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做好本镇农业机械的管理、安全监理和农机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财务统计工作,制定农业机械化生产措施并组织实施。
6.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水、水利灌溉、水库(电站)蓄水调节、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组织和协调水利项目实施、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技术服务工作;配合镇政府做好河长制、田长制有关工作。
7.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农业产业融合、农村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事业发展的有效衔接;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管理,加强农村能源新技术、新设备、新器材的引进与开发。
8.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按规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 任:陈国辉
联系电话:0774-296017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京南镇京南新街81号
(三)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1.负责集中受理和办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提供相关帮(代)办服务。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含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就业、社保、医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乡村建设、农林水等审批服务事项的公开)。
2.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服务、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等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评价和绩效考核工作。
3.承担党务政策咨询、办理党内有关业务、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受理反映社情民意、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等八大类服务活动。
4.负责老年人、妇女、儿童关爱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好本镇群团方面的服务工作。
5.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联络接待、情况反映、困难帮扶、光荣牌悬挂、送立功喜报、“八一”和春节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负责辖区内拥军优属工作。
6.负责统筹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并提供保障,对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负责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对外宣传推介力度,挖掘、培育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先进典型。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旅游产业、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镇、村级文化、出版物市场、广播电视电影安全传播工作的管理。负责广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传播。
8.组织全民健身工作,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活动。
9.协助文化旅游部门开展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整理与保护工作。协助辖区策划旅游产业活动。协助管理辖区旅游市场。
10.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按规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 任:刘洪萍
联系电话:0774-296068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京南镇新街158号
(四)综合行政执法队
1.集中行使乡镇政府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和上级职能部门委托的自然资源、农房管控、农村宅基地管理、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林业、水利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2.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负责本镇执法信息汇总报送。
3.负责安全生产宣传、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负责牵头开展消防日常巡查、网格化排查,参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减灾救灾、防汛抗旱、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社会治安、维稳、信访、纠纷、事故等调查处理等工作。
4.负责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及时发现、制止和在权限内处置各类违法行为。
5.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按规定交办的其他任务。
队 长:李益强
联系电话:0774-267435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京南镇新街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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