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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党组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或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各部门、自治区政府领导、区直各部门、市政府领导、市直各部门、外省市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县政务活动组织安排。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请示、报告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六)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县政府系统承办的市和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八)负责全县政务信息搜集、整理、报送工作,指导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九)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县政府系统政务舆情应对工作。
(十一)负责协调组织县政府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县政府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十二)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 将县政府办公室的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统战部,不再保留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宗教事务局牌子。
2. 将县政府办公室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统战部,县政府办公室的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等职责划归县侨联。
3. 将县政府办公室的外事管理职责划入县委办公室。
4. 不再保留在县政府办公室加挂的县旅游局牌子。
5. 将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的督查职能划入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不再保留在县政府办公室的人民政府督查室牌子。
6. 将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能划入县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在县政府办公室的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7. 将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管理职责划归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不再保留在县政府办公室加挂的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
8. 将县机关后勤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政管理职能划归县政府办公室。
9.将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地方志工作督查、表彰、奖励等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职能划归县政府办公室。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第一秘书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文文稿审核、送批;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党组会议、活动的计划、管理、审核和组织实施等工作,承办或参与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县政府会议和县政府党组综合性文稿、会议纪要的起草核发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鉴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县长的文字综合,处理和督办县长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县长指示对县政府有关重点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协调。
联系电话:0774-268238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永兴路1号县行政中心楼6楼
(二)第二秘书股。负责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常务副县长分管领域工作的综合、调研、协调、督办;负责常务副县长的文字综合、调研活动的协调安排、业务会议的会务组织和会议纪要的起草核发,处理和督办常务副县长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4-268478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永兴路1号县行政中心楼6楼
(三)第三秘书股。负责做好县政府分管领导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对教育、交通运输、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等领域工作的综合、调研、协调、督办;负责县政府分管领导的文字综合、调研活动的协调安排、业务会议的会务组织和会议纪要的起草核发,处理和督办县政府分管领导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4-268219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永兴路1号县行政中心楼6楼
(四)第四秘书股。负责做好县政府分管领导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对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政法、司法、联系部队等领域工作的综合、调研、协调、督办;负责县政府分管领导的文字综合、调研活动的协调安排、业务会议的会务组织和会议纪要的起草核发,处理和督办县政府分管领导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4-268958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永兴路1号县行政中心楼6楼
(五)第五秘书股。负责做好县政府分管领导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对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扶贫、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监督、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领域工作的综合、调研、协调、督办;负责县政府分管领导的文字综合、调研活动的协调安排、业务会议的会务组织和会议纪要的起草核发,处理和督办县政府分管领导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4-268219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永兴路1号县行政中心楼6楼
(六)第六秘书股。负责做好县政府分管领导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对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商务和投资促进、生态环境等领域工作的综合、调研、协调、督办;负责县政府分管领导的文字综合、调研活动的协调安排、业务会议的会务组织和会议纪要的起草核发,处理和督办县政府分管领导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4-268206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永兴路1号县行政中心楼6楼
(七)文电股(保密工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文电收发、运转、文印、校对、公文规范审核;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应归档材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机要通信、机要传输及县政府机关机要文件的交换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
联系电话:0774-268313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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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综合股。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党群、绩效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信息、资料搜集、整理、编报、反馈工作,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的信息报送工作;负责《今日要情》的编发工作;负责市、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交办、综合、协调、督办、反馈、考评等工作;办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督办落实县人大代表议案、县政协建议案,组织协调县人大代表质询、询问的应询工作;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系。
联系电话:0774-268206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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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人事和行政股。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出国人员政审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代管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服务事务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行政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74-268269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永兴路1号县行政中心楼6楼
(十)政策法规股。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电等重要文字材料的合规、合法性和政策性审查,以及重要文件的解读、协调和清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办理;负责与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的业务联络;负责综治、维稳方面工作。
联系电话:0774-268269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永兴路1号县行政中心楼6楼
(十一)政务监督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承担我县“放管服”改革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及其他公共服务等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监督;负责对进驻县政务服务平台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考核及奖惩。
联系电话:0774-2691885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办公地址:苍梧县政务服务中心
三、下属单位及职责
(一)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2691885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办公地址:苍梧县政务服务中心
(二)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74-2691885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办公地址:苍梧县政务服务中心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永兴路1号县行政中心楼6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电话:0774-2681102、0774-2682388
传真:0774-2681903
邮编:543116
电子邮箱:26831300@163.com
部门网站:www.cangw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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