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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发展改革、粮食物资储备、向东开放融合、珠西经济发展、大数据发展、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粮食物资储备、向东开放融合、珠西经济发展、大数据发展、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等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本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县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全县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定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出推进全县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
(五)统筹协调苍梧县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并推进实施承接产业转移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推进投资、生产制造、贸易、消费等全方位全过程便利化,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六)组织拟订和推动实施全县参与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措施,组织拟订全县参加与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等重大政策。统筹协调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七)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并提出实施意见。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八)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分工安排县本级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重大项目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重大项目相关问题。衔接平衡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按相关程序审核重大项目并加强管理。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九)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推进实施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
(十)研究全县参与向东开放融合发展和珠江—西江经济带经济建设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推进融合贯通发展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能源和交通运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现代化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十二)推动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三)跟踪研判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粮食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安全等有关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落实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本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四)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促进共同富裕、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措施。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服务业发展。
(十五)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碳达峰碳中和、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
(十六)牵头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拟订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重大事项。
(十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完善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十八)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县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和调整县本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组织实施价格检测和价格认证等工作。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
(十九)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大数据发展、数字苍梧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并开展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管等工作。负责审核县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财政性资金项目。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负责统筹全县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和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二十)负责统筹数字政府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社会建设。
(二十一)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起草能源发展和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全县能源预测预警,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二十二)组织和指导全县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规范电力市场秩序,负责电力行政执法,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负责全县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可靠性管理和电力应急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油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二十三)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中长期规划、安置规划及投资计划。
(二十四)管理全县粮食储备。拟订全县粮食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全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粮食仓储设施县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县粮食储备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五)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保障军粮供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粮食产业发展。监测全县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县粮食流动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县投资项目。
(二十六)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监督执行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和粮食质量有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承担县本级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二十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二十八)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开展人民防空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和人民防空工程联合验收工作。
(二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事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应急、档案管理、宣传、舆情监测、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机关绩效考评、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等工作。牵头负责机关行政审批具体事项。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人才发展、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企业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联系电话:0774-2682377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新县城县直部门第三办公区
(二)规划改革综合股
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促进全县经济增长的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提出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平衡等相关政策建议。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组织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社会民生的重大问题、重大课题。
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规划编制立项,协调县本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工作。承担牵头建立健全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相关工作。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的规划、政策,加强县域经济发展监测评价。协调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和县级新区规划布局和设立申报相关工作。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承担向海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统筹全县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工作。统筹推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战略腹地工作,统筹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提出相关规划、政策和项目建议。统筹推进区域合作,提出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的规划、政策和项目建议,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县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工作。
承担落实国家支持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重要文件相关工作,跟踪协调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点任务落实落地情况并及时向上对接优化调整充实。承担落实国家支持广西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投资、生产制造、贸易、消费、资金流动、人员往来、物流畅通、政策创新、平台开放利用等全方位全过程便利化的重大问题。
联系电话:0774-268290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新县城县直部门第三办公区
(三)投资管理和社会发展股
提出全县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起草涉及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范文件。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按分工安排县级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有关重大项目。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标投标工作。按分工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统筹推进全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工作。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县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县人口和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按权限审批社会领域建设项目。
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承担全县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国家国际组织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规划项目实施。组织实施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指导协调全县产能和装备制造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开展境外投资安全审查。负责发展改革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财政、金融监管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提出相关建议。推进落实国家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牵头建立重点产业常态化项目推荐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支持科技型企业项目融资专项工作,牵头负责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工作。
联系电话:0774-2930972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苍梧县新县城指挥部
(四)重大项目和交通运输服务业股
统筹推进县层面重大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建设布局中长期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县层面重大项目库。组织实施重大项目评估督导,统筹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统筹安排县本级预算内重点项目前期费并加强监督。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全县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归口办理权限内交通基本建设重大项目审批、备案和转报。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规划、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通道重大项目建设。拟订通道与产业融合发展规划、政策、方案等。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
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两业融合”和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推动新业态、新模式等经济发展。
联系电话:0774-2930971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苍梧县新县城指挥部
(五)农村经济和移民管理股
参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参与编制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相关重大项目。组织实施以工代赈工程。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统筹推进资源型地区、生态退化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综合治理发展。牵头编制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组织拟订全县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规划、政策。提出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重大政策建议。组织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的技术性预审查(预审核)、移民安置验收及跨市(县、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县水库移民安置资金使用、管理。配合开展水库移民安置政策宣传、协调处理移民安置和易地搬迁群众信访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在建工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实施和易地搬迁政策实施的监测评估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
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组织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年度任务和资金计划,指导、检查、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实施工作,规范指导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登记核定和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监测评估工作。负责全县水库移民技能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774-2930971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苍梧县新县城指挥部
(六)高技术产业和环资股
组织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会同有关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提出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高新技术相关重大项目。
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全县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和产业基地布局建议并牵头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按权限办理新建工业项目备案,归口办理工业项目初审转报。监测研判县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落实重要商品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协调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按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联系电话:0774-2930971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苍梧县新县城指挥部
(七)能源和电力煤炭油气监管股
研究能源重大问题,组织起草能源发展和监督管理有关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定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能源综合业务。参与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负责能源行业统计、监测和预测预警等工作。负责拟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相关领域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提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及发展布局,按权限办理相关项目投资有关事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统筹全县农村电网升级改造。
拟定全县电力、电网、天然气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和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研究电力和天然气领域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按权限办理相关项目投资有关事宜。指导协调油气长输管道建设和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配合监督检查有关电价和各项辅助服务收费标准,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电力行业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承担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可靠性管理和应急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协调油气长输管道的保护管理。负责水电站大坝、输电通道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参与电力、油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管理。统筹协调煤电气运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统筹协调发展改革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联系电话:0774-2692959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苍梧县新县城指挥部
(八)民营经济和营商环境法规股
监测、分析和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组织拟订促进全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开展政策机制性评估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负责民间资本投资项目推介。建立完善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国际国内竞争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推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统筹协调推进加快服务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出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
牵头组织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承担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全县优化营商环境调查、考评、督导、调研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办理、宣传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报送备案以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0774-269226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新县城县直部门第三办公区
(九)价格收费和管理股
推进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要商品、公用事业、公共服务价格和收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拟订相关管理原则和方法。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定价目录。制定和调整县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指导和协调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价格听证。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监审规定和程序。承担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安排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和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成本监审任务。负责本县安排的农产品成本调查,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调查监审。拟订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跟踪分析价格政策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执行市场价格动态监测预警机制,监测分析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变动情况,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发布价格监测信息,适时引导市场预期。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联系电话:0774-2682645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新县城县直部门第三办公区
(十)粮食储备与仓储执法督查股
提出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改革方案,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相关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超标粮食处置监督。建立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负责协调粮油质量检测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粮食安全工作。负责我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
提出全县粮食总量平衡方案,以及收储、轮换、动用县级储备粮计划。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全县储备粮管理,督促所属单位做好粮食收购和供应。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行业统计、粮食应急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粮食产业发展。负责协调粮食产销合作和军粮供应工作。拟订管理粮食等县级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
承担战略储备物资的市场监测预警工作及相关储备统计工作。承担直属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编制并组织实施粮食储备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维修改造计划,指导粮食储备流通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工作。
联系电话:0774-2682974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新县城县直部门第三办公区
(十一)大数据发展股
负责组织拟定和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数字苍梧战略规划。负责拟定全县数字苍梧、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相关领域规划工作。负责审批、核准、备案县本级政府信息化项目。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落实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协调推进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和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工作。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全县政务数据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县非涉密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指导政府部门做好重要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协助做好网络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工作。承担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数字应用场景应用布局推广。负责组织、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数字政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数字政府系统应用集成。负责全县数字政府共性应用支撑平台的建设和推广。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全县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苍梧县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推进广西“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管理。负责统筹推进全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
组织实施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发展规划。承担全县数字经济发展行业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监测分析数字经济运行态势。协助推进大数据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协助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实体经济中的创新融合。协调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推动数字民生服务市场化发展。协调推进全县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推动实施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负责电子政务网络和电子政务云统筹规划、建设运用、运行监督。负责大数据发展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开展大数据领域推介、招商、展览等活动。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大数据领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
联系电话:0774-2682886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新县城县直部门第三办公区
(十二)国防动员和人防股
组织拟订全县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开展全县人民防空行政审批。
联系电话:0774-2672345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新县城县直部门第三办公区
(十三)计划财务股
拟订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开展国有资产及专项资金监管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及相关信息公开等工作。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74-2689308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新县城县直部门第三办公区
三、下属单位及职责
(一)苍梧县价格认证中心
中心联系电话:0774-268332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中心办公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新县城县直部门第三办公区
(二)苍梧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中心联系电话:0774-293097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中心办公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新县城县直部门第三办公区
(三)苍梧县信息中心
中心联系电话:0774-268288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中心办公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新县城县直部门第三办公区
(四)苍梧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中心联系电话:0774-268230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中心办公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新县城县直部门第三办公区
(五)苍梧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中心联系电话:0774-2682974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中心办公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新县城县直部门第三办公区
(六)苍梧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中心联系电话:0774-267234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中心办公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新县城县直部门第三办公区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苍梧县石桥镇新县城县直部门第三办公区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电话:0774-2682377
传真:0774-2682377
邮编:543116
电子邮箱:gxcwfg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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