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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电动车停放充电规定地方性法规7月1日正式实施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2024-06-19 17:30     来源:梧州消防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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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上午,梧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就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梧州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并解答媒体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成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梁冰、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志泉、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李海清、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陈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治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陈裕组成。

新闻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梁冰介绍了《规定》的背景和内容。近年来,电动车因其经济、便捷等特点,已经成为我市广大群众交通出行的重要工具。随着电动车迅速普及,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隐患日益严重,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影响到梧州经济稳定发展,因此,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加强我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日常规范管理。《规定》的制定,从电动车管理源头到末端,直击消防安全堵点,“小切口”精准立法,找准治理难点,解决民生难题。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梁冰介绍《规定》的相关内容

《规定》共十四条,对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具体内容包括:明确政府及部门职责,强调市、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中的职责,突出政府的领导作用和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规定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标准和要求,涵盖场所的选址、布局、防火分隔、消防设施配备等,确保场所的安全性;详细阐述标准和要求,对电动车停放充电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进行了细致规定,如充电设备的安全性、充电时间的限制、电池的管理等,以防止因充电不当引发火灾事故;列举停放充电的禁止行为,包括在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充电,私拉乱接电线等,保障人员疏散和消防通道的畅通;明确停放充电场所管理人的责任,规定其消防安全责任,包括对场所的日常管理、巡查、维护等,确保场所的消防安全;设定法律责任,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的处罚措施,增强法规的约束力。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陈裕答记者问

规定》作为梧州第一部针对电动车停放规范的地方性法规,其正式颁布实施,意味着梧州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进一步构筑起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规定》文本

最后,会议还就如何贯彻落实《规定》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现场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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