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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倡议书

2026-02-11 18:00     来源:苍梧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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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朋友们:

新春来临,佳节将至,广大人民群众走亲访友、踏青旅游、扫墓祭祖的活动增多。然而,冬春季天干物燥,林下可燃物积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更好地保护我们的绿水青山,共同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祥和的新春,苍梧县林业局真诚地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过节,不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森林火灾,造成空气、噪音污染等。为确保全县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要严格落实城市禁燃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贴对联、挂灯笼等文明低碳的方式欢度佳节。移风易俗,提倡以鲜花、植树等文明方式祭祀,改变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习惯,坚决抵制在林区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行为,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防止山火,不违规野外用火。自觉做到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杜绝焚烧秸秆、焚香烧纸、野炊烧烤和吸烟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进入林区游玩、作业时,主动配合防火检查。加强对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引导教育,监护好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因违法违规引发森林火灾的,相关责任人应依法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人人参与,共建美丽家园。自觉成为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和监督员,主动向家人、亲朋好友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现他人在林区违规用火行为,要进行劝阻、制止。一旦发现森林火情或违规用火行为,请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2119、2681119或向当地镇政府报告,及时准确报告火情信息,为扑救火灾争取宝贵时间,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初期火情的科学处置。

四、党员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带头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带头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引导和带动身边群众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保护森林资源,预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携手并肩,严防森林火灾,为建设天蓝地绿,景美民富的苍梧做出应有的贡献,共创和谐平安幸福年。

恭祝全县人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平安健康、万事如意!


苍梧县林业局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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