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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统筹推进空气质量改善与安全管控,让广大市民真切感受到“春节蓝”。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月28日,苍梧县春节期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100%,其中农历正月初一PM2.5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
今年1月以来,苍梧县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线上线下协同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营造全民共治氛围。同时,该县优化调整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布局,适度扩大烟花爆竹禁燃区,把县城建成区及周边村组、交通枢纽纳入管控范围。
在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一、初二等重点时段,苍梧县公安、生态环境、应急、城管等部门联合各镇政府,对县城8个重点区域及各镇禁燃区开展巡查管控;环卫部门不分昼夜24小时持续开展洒水降尘。据统计,春节期间该县共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8起,处罚23人,有效遏制了违规燃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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